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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艺节目频现纠纷 管理好版权友谊小船才不会翻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点击:

 现在一到周末,只要你打开电视就会发现各大卫视推出的各类综艺节目悉数登场,有歌唱类的、闯关类的、荒野求生类的,反正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绝大多数综艺节目都是制片方花重金从国外引进版权后,再进行本土化制作。但是,很多引进版权的综艺节目却因权属不清、未经许可改编歌曲等问题,不断引起社会关注,让制片方陷入一个又一个纠纷当中。

  就在各大卫视都想要引进综艺节目版权时,节目本身隐藏的一些版权问题也随之而来。2011年,走红于《星光大道》的旭日阳刚因在商业演出中翻唱《春天里》,被汪峰指控侵权;2012年,李代沫在《中国好声音》翻唱《我的歌声里》,被曲婉婷和环球音乐控告侵权;2013年,歌手羽泉在湖南卫视《我是歌手》的演出中,未征得原作者同意,对《烛光里的妈妈》词曲做了改动,之后收到词曲作者的维权声明……

  今年也不例外,唐德影视与灿星公司的“好声音”知识产权纠纷更是闹得沸沸扬扬。不仅浙江卫视将《2016中国好声音》更名为《中国新歌声》,节目中原本的转椅也改成了战车。这一切不仅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综艺节目的版权保护,也引发人们的思考,在新媒体时代,对综艺节目版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究竟该怎样做。

  简单节目“套路” 不被著作权保护

  那么,我国的《著作权法》究竟对综艺节目中的哪些内容进行保护?对此,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丛立先告诉《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一般简单的节目模式,也就是那些单纯的流程和环节,比如某某在什么时候说什么话,这是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但就整个综艺节目而言,在具体实施综艺节目模式里的诸多具有版权的环节,也就是一些具有独创性的作品,则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

  随着综艺市场竞争不断激烈,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变得尤为重要。对于版权方该如何保护自身的综艺节目,丛立先认为,如果把节目模式和节目内容结合起来,使综艺节目具有综合知识产权保护特点,那既能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也能获取应有的利益。例如,现在正火的《中国新歌声》,目前推出的节目模式之一是“战车盲选”,对于这样的调整,丛立先认为,从之前的“转椅盲选”到现在的“战车盲选”,都是节目创意的体现,制片方可以把与“盲听盲选”环节配套的战车、滑道等申请专利,比如实用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构成知识产权保护,从而保护制片方的权益。

  除此之外,在新媒体时代,版权保护是原创的动力。“综艺节目的制片方应该好好思考,对于自己拥有的版权该如何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只有做好这几方面才能让版权产生更大的价值。当然,一些企业也应该有社会责任感,履行社会义务,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在保护自己权益的同时,也要懂得尊重他人的权益。”丛立先深有感触地说。

  避免一言不合说“撕”就“撕”

  根据艺恩咨询的研究报告显示,2013年到2015年,中国电视荧屏上,引进的韩国综艺节目有21档。其中,多档综艺节目都曾陷入版权之争,例如江苏卫视《明星到我家》与天津卫视《喜从天降》、东方卫视《两天一夜》和四川卫视《明星家族的2天1夜》都曾闹得沸沸扬扬。

  综艺节目之所以不断发生侵权纠纷,丛立先分析其原因,首先是境外综艺节目的权属不清,现实中很多纠纷都因权属不清,从而引发侵权纠纷。其次,作为国内综艺节目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在引进境外节目过程中,没有抓住版权归属的核心事项,没能形成解决版权纠纷的系统机制,在操作环节中把关不严,也是境外节目带来版权纠纷的主要原因。

  那么引进境外综艺节目该如何避免版权纠纷呢?对此,广东翰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俊杰建议,国内电视台在引进境外版权节目时,需要同版权方签好许可使用合同,明确授权权项、使用期限与地域,根据情形留意合同期间商誉及其附带收益的分配规则。 其实,国内综艺市场目前也涌现出了一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目,如《挑战不可能》《中国诗词大会》《中国成语大会》等都是口碑极佳的原创节目。对于这些优秀的原创综艺节目,制片方该如何避免被侵权呢?赵俊杰表示,国有节目无形资产管理应当设置专员,而在对外进行合作时应避免签署以下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从制作和传播渠道出发,版权方宜及时对制作产生的可版权性素材进行登记,依法监测传播过程中的“盗版”行为。

  原创才是走出去的真正出路

  其实,现在国内综艺节目模式同质化现象时有发生。很多真人秀节目都是让明星们不停地完成任务或做游戏,而很多任务和游戏又都会在多个真人秀节目中出现。这种现象,在中央电视台记者蒋林眼里,国内电视台抢购海外综艺模式,不仅导致价格飞涨,也导致国内综艺节目出现受制于人、节目质量滥竽充数等一系列问题。

  2013年曾被业界称为“版权引进年”,据不完全统计,当年各电视台播出的引进境外节目多达56档。2014年中国播出的综艺节目总量达63档,从国外新引进的有35档,其中从韩国引进12档。《广电时评》杂志主编高琦谈道,“从2015年到2016年第一季度,各卫视在播的引进境外模式节目就有34档,湖南卫视、浙江卫视、东方卫视三大卫视晚间时段引进模式数量占比分别为4.8%、7.4%、3.8%,从数量上看,引进节目占比不大,但因其影响力巨大,所以在整体观感上原创还是很受压制的。”

  “快餐”式综艺作品层出不穷,从市场出发,如何才能让作品“活”得更久、更接地气、更具生命力,已成为国内一些综艺电视人的思考方向。对此,高琦坦言,发展好原创,就像建立工业化流程,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大作坊小作坊的模式。比如从业人员的职业化问题,制播分离这么多年了,职业化问题还是推进缓慢,没有职业化就无从产业化;比如细分工种人才缺口问题,摄像、后期、特效、编剧等缺口很大,在专业人才培养上,还需要加大力度。“当下,最紧迫的问题是要加强讲故事的能力,如何讲好故事、讲中国好故事,如何将中国故事中国审美和现代技术手段、表现手法有机融合,是当前节目自主原创最关键的创新点。目前出现了一些优秀综艺节目,比如央视的《中国诗词大会》《挑战不可能》《加油!向未来》,四川卫视的《咱们穿越吧》,北京卫视的《我是演说家》等,但影响大、规格高的节目还是稀缺。”高琦认为。

  另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近日出台的升级版“限外令”,即《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将综艺节目原创性推上了“头条”,其中对引进模式数量做出了限制——“各电视台上星综合频道每年在19:30—22:30开播的引进境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两档”。在高琦看来,广电总局颁布“限外令”,意味着政策和市场两手联动,一方面鼓励自主创新,另一方面着手加强引进模式管理。对此,丛立先也谈道,“时代发展要求你不能只是优秀文化作品的生产者,还要是优秀作品的运营者,在这其中,国内综艺节目要提高自身原创能力,才能真正地占领市场。文化产品的最核心资源是版权,处理好版权问题是核心中的核心,如果保护版权仅仅是打击盗版,是绝对不够的。当下,文化创意产业的全球化趋势很明显,要制作出优秀的原创综艺节目,让中国文化走出去,就要让版权走出去,才是真正的走出去。”(邹韧)

(责编:宋心蕊、燕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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