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驰手机版
风驰官方微信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知识产权问答 > 版权知识 >

著作权相关基本知识解答

发布日期:2021-11-09      来源:      点击:

什么是著作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法律保护的属于著作权范围内的作品非常广泛,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既具有人身权性质,又具有财产权性质。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主要是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具体来说可以表现为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权,改编权,翻译权,编辑权,许可他人使用其作品权,获得报酬权等多项权利。其中,著作权的财产权利是可以被继承的。    

公民个人创作的作品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随意侵犯。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不受限制,而发表权和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一位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属于什么样的权利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它表现为:第一,享有著作权的作者可以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著作权意义上的使用;第二,他可以决定是否就他的作品实施某些涉及他的人格利益的行为;第三,他可以在必要时请求有关的国家机关以强制性的协助来保护或实现他的权利。 

著作权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 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的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根据我国的著作权制度,著作权是一种包含若干特殊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混合权利,行使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往往涉及其中的人身权。例如,作者将他的作品首次交出版社出版时,不仅是在行使出版权,往往也是在行使发表权。 

著作权也是一种内容不断发展的权利。在世界各国,著作权包含的内容并不是永远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发展和使用作品的新技术的不断产生,也在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补充。总之,作者享有有著作权不会影响作品的传播。

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权包括人身权(精神权利)和财产权(经济权利),即:1)发表权 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以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 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 即自己修改或者授权或禁止他人修改的权利。2)保护作品完整权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5)获得报酬的权利。 

管理著作权的部门 

一、著作权法的司法管理:由司法机关(即人民法院)对著作权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及其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司法审判。 

二、著作权的行政管理:由政府设立的著作权管理机关通过行政行为、代表国家对著作权实行管理。国家版权局是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地方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三、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指通过著作权人自愿加入的和法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帮助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以及通过民间调解的方式处理著作权纠纷。

什么是著作权转让

著作权转让是指著作权人将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有偿或无偿地移交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这种转让通常可以通过买卖、互易、赠与或遗赠等方式完成。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与许可他人使用作品不同,转让著作权的法律后果是转让人丧失所转让的权利;受让人取得所转让的权利,从而成为新的著作权人。转让著作权俗称“卖断”或“卖绝”著作权。在允许转让著作权的国家,也只有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著作权中的人身权是不能转让的。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通过书面合同或其他法律形式,并由著作权人或他的代理人签字,才算有效。在有些国家,著作权转让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著作权转让必然是权能完整的财产权的转让,也就是说,无论转让出版权,还是转让改编权或其他任何一种财产权,都必须将使用、收益、处分的权能一并转让。如果受让人只能使用作品,而不能自由许可他人使用作品,或不能自由转让他的权利,这种权能不完整的转让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转让,而是作品许可使用。

 著作权相关基本知识解答

先风是一家集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版权代理、律师维权、商标及专利技术转让交易、品牌策划设计于一体的大型知识产权服务集团。2003年成立,旗下6家企业组成了独到的知识产权产业链闭环,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地址:郑州市黄河路26号中孚大厦10楼
邮箱:xf@xianfeng1998.com
商标部:0371-63588188
专利部:0371-63588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