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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软认证
业务介绍
“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内容
1.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
2.软件检测(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软件评测报告)
3.软件产品登记(信息产业部《软件产品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软件销售前必须进行登记);
4.软件企业认证(企业从事软件开发应当具备的资质)。
重大意义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益处:
1. 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二)软件检测的益处:能知晓软件的病毒、可靠性、易用性等性能,是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三)软件产品登记的益处:
1.登记后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2.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省级新产品二年内、经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一年内,每年实际交纳的增值税区级财政留成部分按先征后返的办法,由财政返还企业。
3.其三是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软件企业认证的益处:
1.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
2.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软件企业工资支出扣除。对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开发企业,可按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认证条件
高新技术软件企业应当具备下列各项条件:
1、以软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及应用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拥有经省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软件产品;
2、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或二级法人地位,有明确的企业章程,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70%以上,从事软件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
4、年软件总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70%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内企业要求50%以上);年销售自产软件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年软件技术转让收入占企业总收入50%以上;软件总收入包括软件产品销售收入、软件工程(含系统集成)项目收入、软件咨询服务收入、软件培训收入、软件技术转让及其它有关软件收入等;
5、企业用于软件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年销售额的5%以上;
6、新办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版权的软件产品。
高新技术软件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应是属于国家或省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软件产品目录"的软件产品;
2、申报单位拥有该软件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
3、产品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点,具有省部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4、产品技术成熟,达到工程化、标准化、商品化程度;
5、产品市场广阔,经济效益显著。
认证流程
双软认证”的申办条件
只要贵公司拥有一个能正常运行的软件产品,就可以申请“双软认证”。
“双软认证”的先后流程
首先要做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检测(是产品认证的法定必经程序),只有做完前两步才能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企业认证。
第一步:软件著作权证书
《软件著作权证书》办理分为加急程序办理和一般程序办理
登记单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北京)。
第二步:软件检测
《软件检测报告》的办理时间是(7-15)个工作日。
第三步:软件产品认证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办理时间为1个月左右。(可与《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同时办理)
第四步:企业认证
《软件企业认定证书》的办理时间为1个月左右。(可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同时办理)
软件企业认证(分述)
我国已经确立了计算机软件产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为了鼓励软件产业的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多个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极大地改善了我国软件企业的发展环境。同时,为了甄别真正的软件企业国家还规定,必须获得软件产品证书,并通过国家软件企业认定的企业才能够享有免税、重点扶持等优惠措施。因此,软件企业应当积极办理软件产品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
( 1 ) 企业认定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拥有其中一种即可申报)复印件 3)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企业开发、生产、经营软件产品列表(本企业开发和代理销售的软件产品) 5)系统集成企业的资质等级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 2 ) 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
(1)软件产品: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
(2)软件产品认证所提交的材料
(A)国产软件产品
国产软件产品的登记和备案应由该软件产品的开发、生产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3)申请登记软件产品的样品;4)在我国境内开发并由申请单位合法拥有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5)由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6)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B)进口软件产品
进口软件产品的登记备案由负责进口的单位提交以下材料:1)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表;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软件产品样品;4)该软件产品著作权人授权在中国经营的证明材料;5)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或信息产业部认可的其他测试材料;6)软件产品符合国家软件进口政策和规定的证明等其他需要出具的材料。
(2)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